近期,消費者郭先生向12315熱線反映,自己在某汽車租賃公司簽訂租車服務合同,并交納2400元押金,在正常使用過程中車輛出現自身性能故障。事后,郭先生將故障車歸還商家,商家擅自扣除押金1600元。針對此事,郭先生認為車輛故障已經影響自己的行程,且故障非自己造成,商家以此為由扣除押金實在無理,希望工商部門幫助調解要回押金。經工商部門調解,相關問題已得到妥善解決。
對于投訴反映出的相關問題,北京市工商部門提醒,在實施租車過程中要注意以下幾點:第一,要選擇正規的、具有一定規模的汽車租賃公司;第二,提車時要仔細檢查車的外觀和主要部件有無劃痕及損壞,如發現問題即刻向商家說明并以拍照為證做備案登記,以免還車時發生不必要的糾紛;第三,要簽訂租車合同,看清合同條款內容,尤其是違約責任條款和保險理賠條款兩方面必須明確清楚,如果對此有分歧可與商家協商簽訂補充合同。
最重要的是,消費者在選擇要租的車輛時,一定要了解該車的基本情況,除了外觀、內飾外,更要確認車內是否有備胎和隨車工具,最好是能試駕,在駕駛的過程中了解車內的各種功能鍵。車輛保險也是不能忽略的,消費者要確認所租車輛的投保份額、保險理賠程序和責任劃分及修理費的分擔額度等,避免發生狀況時租車人因為保險問題和汽車租賃公司發生糾紛的情況。 |